就算谢了繁华,生死无话。你仍是我镂冰雕朽的一意孤行,唇涩齿香的新瓶陈酒。不显山露水,却在举手投足间昭然若揭。如同信仰,有多艰险,就有多坚定。
一
2017年,9月23日。
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绿风志愿者huó dòng。
说来也是奇怪,有些事好像命中注定,又不似刻意安排。
我一直觉得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,至少在别人眼里看来大概就是这样。我说不准,也不敢问。
因为我不想知道,我害怕直视自己。
有人说,这叫孤独。
曾经我和我的几个小伙伴建了一个微信群,每天就是聊天。
分分钟99+的那种。
我们谈天说地,聊着各自所谓的未来,想着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。
我们会时常分享各自日常生活的琐事。
会八卦谁的感情生活。
谁有好看的diàn yǐng,好听的歌,都会第一时间分享在群里。
那段日子活的很轻松,每天可以睡得很安稳。心中没有挂念的人,没有糟糕的往事,没有要担忧的未来。
后来我接触到了网易云音乐。
我不知道我是因为网易云音乐而爱上了听歌,还是因为喜欢听歌才遇上网易云音乐。
在这之前,我从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。
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爱听歌是因为在心头里我总是一个人生活。
我很想一个人去旅游,看遍这世界繁华。
我很去一个人去吃美食。
我很想一个人听音乐会。
我很想一个人看一场diàn yǐng。
我有很多的很想,可这始终没有成为现实。
是没能力,也是没勇气。
我那时住的地方,离学校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。
于是我只能每天早起,一个人吃早饭,一个人上学,再一个人回家。
不靠谱的专家说过,人的一个行为保留一个月即为习惯,坚持365天便很难再改掉了。
我选择相信了专家。
后来我便习惯了熬夜。
段日子真是苦难。最害怕的便是看到黑夜。想睡又睡不着,只能苦苦的熬,熬不了的陈年往事只能让它们继续发酵。
而喜欢你就像熬夜一般,知道对自己不好,却怎么也戒不掉。
我知道人总是在这样不知不觉中养成了很多习惯,再不知不觉就着习惯过了很多年。
二
再后来啊,我觉得熬夜实在无趣。
于是开始通宵,整宿整宿的不睡觉。
我喜欢上了黑夜,习惯看着城市被唤醒,然后再沉沉睡去。
我想我这么喜欢黑夜,是因为黑夜中我才是我自己。
回忆过去真的是痛苦。
车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不停的下着。
“下了快三天了吧。”我自问自答,“是啊。”
是啊,天为什么会下雨?
那么人又为什么会流泪呢?
我旁边的座位是空的。
别的同学都有说有笑。
大家各自捧着shǒu jī,有玩王者荣耀的,有对着屏幕傻笑的,还有个看书的傻子。
很不巧,那个傻子就是我。
车里没灯,我只能透过窗外的亮光才看得清字。
这让我想起了凿壁偷光。我不是匡衡,我做不到真正的刻苦读书,我只是不想显得孤独。
“同学,你这样看书对眼睛伤害很大的。”一个温柔的女声从我身后传来。
突然听到别人的一声礼貌式的关心,心里竟也有些许动容。
我忙转过头去说:“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呐。”
原来是黄大佬,是我们绿风志愿队的总队长。坐在她旁边的是夏大哥。
当然夏大哥可并非是真大哥。
我们只是简单的寒暄了几句,她问了问我的那本书。
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也会成为别人口中的故事。
我只想记录下在这个年纪发生在我身边的琐事。
一路上我也受到过冷嘲热讽。
说我坚持不了几天,或者心血来潮,再者说我是“蹭热度”。
当然更多的还是朋友同学的鼓励。
给我投推荐票,熬夜帮我做书的封面,追更我的书。
我真的很谢谢你们这么支持我,我也会努力把这本书写好。
不管结果如何,要是我能写完这本书,我会等两年后毕业之前自费出几本送给你们。
而像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,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想起了。
车到站了,我坐在第三排,最后一个下车。
随行的老师让我们先去换衣服吃饭。
上了三楼,床上杂乱的堆放着一堆衣服裤子。
我随便拿了件西服便套上了,即使不合身我也懒得换了。
我真的是个懒人,懒得认识新的人,懒得去处理一堆糟心的事,连感情也只想图个安稳。
草草吃完饭,我们就去做我们的任务了。
就是在古镇里逛逛。
天还下着小雨,我没有伞,也和他们不熟。
我很多都不认识,或者说认识的都是交集很少。只有两个初中同学。
他们成群结队的,我也插不上什么话。
我便选择了和阿毛一路。
其实我更愿意叫她球儿。
而她听到后总是会对我飞起一脚。
今天我和她为伍,不能失去最后一位战友。所以我暂时决定不叫她球儿了。
她说前面不远的摊子有卖河豚的。
我很惊讶,说:“河豚?那不是有毒的嘛!”
她瞅了我一眼说:“很小的,河豚工艺品啊。”
我半信半疑,说:“我们去前面看看吧。”
古镇的路是青石板和鹅卵石噗成的。看起来年代很久远,路面坑坑洼洼,低陷的地方都积着水。
路的两旁是青石砖砌成的房子,很多的地方政府都派人进行了修缮。
在我看来总觉得怪怪的。
古镇不是古镇了。
少了那种感觉,具体是什么,我也说不明白。
“阿毛,你快看,是小猫!”
在一户民居的屋檐下的门槛前蜷缩着一只小猫。
从脖子往下都是白的,背上有一块黄,黄中夹杂着黑。
我问阿毛:“为什么不让它进去,外面这么冷,小猫都冻坏了。”
阿毛想都没想回答我,说:“说明是野猫呗。没人要的。”
“没人要的。”
听到这四个字,我的心突然咯噔,就像被猫挠了一下。
阿毛想去摸它,我连忙制止她:“你小心点,待会它咬你一口。”
正如我所料,阿毛伸手过去的时候,小猫身子往后缩了一下,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阿毛。“喵喵”的直叫唤,看得出来,小猫很怕人。
阿毛没心理准备,被吓到了,赶忙把手收了回来。
我为什么不去救它?
初二那年,我因为救一只猫,却被它咬了一口。现在那道一公分长的疤还留在右手食指上。
从那次以后我对猫便有了惧怕心理。
可我还是很喜欢猫,却不敢再靠近它们。
人们说猫是养不亲近的。
我没养过,但我知道那种感觉。
就是我对你的感觉,总想靠近你,却又不敢打扰。
所以我努力地忍着。
其实猫在风雨里只要遇到一点温暖就会当做家。现在它对人如此惧怕,想必一定被人深深伤害过吧。
所以剪坏过你头发的理发店你不会再去,吃坏过你肚子的快餐店你也不会再去,但是那个一遍又一遍伤害你的人,你为什么还要爱?
连动物都懂得道理,你为什么总是一遍一遍的去实践它?
我拉着阿毛让她走。
其实是我自己想走。
我不想看到小猫寒冷无助的样子,而我却什么也做不了。
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它能好好活下去。
转了两条街,随行的同学都进入了一个房子。
我很清楚的